全媒体记者程芳 通讯员谭宏伟
初秋时节,漫步在州城清江河岸边,阳光下的清江河面波光粼粼,两岸树木葱茏、白柚果茶、绿草如茵。
恩施州水系发达,是长江进入湖北的首站,更是八百里清江的发源地,是湖北省乃至长江中下游重要的生态屏障。近年来,为切实扛起长江大保护政治责任,恩施州统筹推进长江、清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,强力推进碧水保卫战和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,全州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。
监测数据显示,2017年至2019年,长江出州境黄腊石断面、清江出州境桅杆坪断面连续三年保持Ⅱ类水质,17个重点水质断面、12个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连续保持100%。
扛责上肩,严防水污染
恩施州作为湖北省长江大保护站,为确保“一江清水永续东流”,全州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,做出了很多努力。
近年来,州委、州政府严格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,州委书记任河长,州长任总河长。州委书记、州长自2018年连续三年共同签发《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图》(1号令),明确年度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攻坚任务。
“恩施州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区域,我们有民族自治区域立法权,有得天独厚的优势。近年来,我们在这方面做了很多有益尝试,先后颁布实施了《恩施州清江保护条例》《恩施州酉水河保护条例》《恩施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》等系列水源保护法规,为更好地保护水源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。”州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。
在立法基础上,我州还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》《关于加强清江保护工作的意见》《恩施州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》等文件,严格落实“管行业要管环保、管生产要管环保、管发展要管环保”要求,将碧水保卫战纳入污染防治攻坚考核内容。
“目前,初步建立了责任明晰、目标明确、重点突出、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,水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局面已基本形成。”该负责人介绍。
严厉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。今年以来,全州生态环境部门共立案查处偷排漏排、超标准排污等水环境违法行为15件,实施行政处罚11件;水利部门巡查河道3318公里,巡查水域面积1072.67平方公里,现场制止违法行为14次,查处非法采砂行为8起;交通港航海事部门实施船舶防污染检查832艘次,对7艘船舶实施行政处罚。
保护修复,全流域治理标本兼治
水生态环境质量是老百姓关注的重中之重,优美清澈的河流湖库是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期盼。
“近年来,我们扎实推进清江、三峡库区巴东段等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治理、水生态修复、水资源保护‘三水共治’工作,致力于为全州人民守护绿水青山。”州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。
近年来,巴东县严格实施长江岸线规划管控,全面落实“河长制”和长江禁渔期制度,开展长江非法码头整治。投资近21亿元启动三峡库区巴东县城长江干流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,每年清理长江江面垃圾5000余吨。完成长江两岸护岸造林面积54325.6亩。
“以前,清江河没治理时,污水直排入河,看起来让人心痛;现在河水变清了,环境也改善了。”家住恩施市水印郦都小区的李阿姨已退休7年,以前没地方散步,现在每天吃完晚饭都要去河边“遛一圈儿”。
水环境的变化离不开无数人的努力。
在清江治理过程中“,河长制”表现抢眼。早在2014年10月14日,州委六届七次全会就提出统筹治水,探索建立州、县、乡、村四级“河长制”。
“2015年底,恩施州在全省率先开展‘河长制’工作,建立河道保护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。随着‘河长制’的推行,我州境内河流治理有了明显改观。”州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。
目前,州内长5公里以上的382条河流落实州级河长7名、县级河长142名、乡镇级河长371名、村级河长1398名,形成四级联动体系,对217条河流编制“一河一策”方案,对781个入河排污口完成监测分类;同时,开展河流“清四乱”,对70个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章建筑等问题进行整治。
清水绿岸,百姓幸福感倍增
千百年来,清江哺育着全州土苗儿女,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,对清江有着对母亲般的眷恋。
“清江河的水质这么好了吗?带女儿在河边玩,竟然抓到了一只螃蟹!”9月24日中午,谭女士忍不住在朋友圈感慨。
游泳爱好者陈涛也有相同感受,“以前都不敢下河游泳,现在我们隔三岔五到清江河游泳,没有任何不适。”“在清江上游污染治理上,各级党委政府没少下功夫。先后督促利川马鹿池、石坝煤矿实施矿井废水治理工程,实行达标排放。同时,全州通过实施《湖北省清江流域绿色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(2014-2020)》,将恩施锦华纸业、九洲牧业、发夏食品、圣峰药业等一大批工业污染防治项目、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等纳入规划笼子,实施治理。”州生态环境局相关责任人介绍。
“今年1月1日起,长江流域巴东段全面实行禁捕,我认为是个好事情,水质肯定会越来越好。”提及对长江流域巴东段的保护,居住在巴东的谭先生信心满满。
生态保护,守土有责“。下一步,我们将按照国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‘十四五’规划提出的‘有河要有水、有水要有鱼、有鱼要有草、下河能游泳’要求,进一步深化‘共抓大保护、不搞大开发’重要性的认识,把‘大保护’措施深化细化,做出实实在在的成绩,在长江、清江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中彰显恩施担当。”州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说。
责任编辑:丁琼